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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模式七大原则

七大原则(简述)

  • 单一职责原则(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)

    • 定义: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,或者可以定义为:就一个类而言,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

    • 优点:

      1.可以降低类的复杂度,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,其逻辑肯定要比负责多项职责简单的多;

      2.提高类的可读性,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;

      3.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,变更是必然的,如果单一职责原则遵守的好,当修改一个功能时,可以显著降低对其他功能的影响。

  • 开闭原则(Open-Closed Principle, OCP)

    • 定义: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关闭。即软件实体应尽量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。
  • 里氏代换原则(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, LSP)

    • 定义:所有引用基类(父类)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。
  • 依赖倒置原则(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,DIP)

    • 定义: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,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;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,细节应该依赖抽象,其核心思想是:要面向接口编程,不要面向实现编程。

    • 作用

      (1)依赖倒置原则可以降低类间的耦合性。

      (2)依赖倒置原则可以提高系统的稳定性。

      (3)依赖倒置原则可以减少并行开发引起的风险。

      (4)依赖倒置原则可以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。

  • 接口隔离原则(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, ISP)

    • 定义: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,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,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。

    • 中心思想:面向接口编程

    • 优点:

      (1)将臃肿庞大的接口分解为多个粒度小的接口,可以预防外来变更的扩散,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和可维护性。

      (2)接口隔离提高了系统的内聚性,减少了对外交互,降低了系统的耦合性。

      (3)如果接口的粒度大小定义合理,能够保证系统的稳定性;但是,如果定义过小,则会造成接口数量过多,使设计复杂化;如果定义太大,灵活性降低,无法提供定制服务,给整体项目带来无法预料的风险。

      (4)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还能够体现对象的层次,因为可以通过接口的继承,实现对总接口的定义。

      (5)能减少项目工程中的代码冗余。过大的大接口里面通常放置许多不用的方法,当实现这个接口的时候,被迫设计冗余的代码。

  • 迪米特法则(Law of Demeter, LoD)

    • 定义:迪米特法则(Law of Demeter, LoD):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。

    • 迪米特法则要求限制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宽度和深度,正确使用迪米特法则将有以下两个优点。

      • 降低了类之间的耦合度,提高了模块的相对独立性。
      • 由于亲合度降低,从而提高了类的可复用率和系统的扩展性。

    但是,过度使用迪米特法则会使系统产生大量的中介类,从而增加系统的复杂性,使模块之间的通信效率降低。所以,在釆用迪米特法则时需要反复权衡,确保高内聚和低耦合的同时,保证系统的结构清晰

  • 合成复用原则(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)
    • 定义:尽量使用合成/聚合的方式,而不是使用继承。